省煤矿安监局对抚顺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
进行春节前安全生产督查
按照省煤矿安监局党组的安排部署,为确保春节期间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省煤矿安监局依据《关于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精神切实做好当前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辽煤管安基〔2022〕94号)、《全省煤矿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辽煤管办〔2022〕92号)的要求,于2023年1月19日至20日对抚顺泰和煤炭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春节前的安全生产督查。
督查中发现该矿存在包括针对冬季雨雪冰冻极寒等极端天气未进行安全风险分析研判并制定管控措施,东部采区第七综放工作面回顺个别垛式支架未接顶,东部采区第七综放工作面运、回顺部分物料捆绑不合格等,共计6项安全隐患问题,下达了执法文书,要求煤矿认真落实整改。
督查组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认清当前安全形势,高度重视并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强重大安全风险预判和防控工作,及时跟踪处置风险隐患;要高度重视春节等重要时段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确保收工、开工、检修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抚顺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本次督查高度重视,煤炭科长张国斌、监管专员于伟民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