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煤矿安监局组织召开2023年 全省一季度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会议
1月9日,省煤矿安监局组织召开2023年全省一季度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会议,传达近期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有关会议精神,总结通报2022年全省煤矿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安排部署2023年全省一季度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务。
会议指出,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炭企业能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以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主线,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出台的50条具体措施,深入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推进煤矿重大灾害超前治理,强化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忠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会议强调,在看到成绩的同时,还要保持清醒认识,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煤矿潜在的安全风险还很高,煤矿客观安全风险、违法违规开采,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等方面还存在不同程度的问题,各级监管部门、煤炭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采取行而有效的措施,坚决守牢安全生产底线红线,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
会议要求,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我省实施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首战之年,要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及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意识和“首战即决战,开局定全局”的信心勇气,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始终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要狠抓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和我省出台的50条具体措施,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风险和隐患排查治理,夯实煤矿安全基础,严格煤矿安全监管,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省煤矿安监局领导和部门负责人、辽宁能源产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负责人、各省属国有煤炭企业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会议。